
停留時間:化糞池的停留時間是關系污水處理效果和化糞池容積與造價的重要指标。停留時間過短,則污水處理效果差;停留時間過長,又增加化糞池容積與造價,且布置困難。停留時間的取定,應兼顧污水處理效果與建設造價兩方面因素因考慮到發酵産生氣泡對沉澱要求的層流狀态的影響,化糞池流線轉折多對沉澱的不利影響,生活污水排放的瞬時變(biàn)化大對進水流量均勻的影響,化糞池的停留時間應留有餘地。《規範》要求:停留時間取12~24小時。實踐證明:停留時間不宜少於(yú)12小時,以保證污水處理效果。上元門水廠宿舍區化糞池的停留時間爲24小時。

化糞池的作用:化糞池是基本的污泥處理設施,同時也是生活污水的預處理設施,它的作用表現在:1、保障生活社區的環境衛生,避免生活污水及污染物在居住環境的擴散。2、在化糞池厭氧腐化的工作環境中,殺滅蚊蠅蟲卵。3、臨時性儲存污泥,有機污泥進行厭氧腐化,熟化的有機污泥可作爲農用肥料。4、生活污水的預處理(一級處理),沉澱雜質,並(bìng)使大分子有機物水解,成爲酸、醇等小分子有機物,改善後續的污水處理。化糞池(huàfènchí)是處理糞便並(bìng)加以過濾沉澱的設備。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層的水化物體,進入管道流走,防止瞭(le)管道堵塞,給固化物體(糞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時間水解。化糞池(septic tank)指的是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澱,及對污泥進行厭氧消化的小型處理構築物。

消防水池儲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車水泵取用。本條對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作瞭(le)規定,說明如下:一、爲便於(yú)消防車取水滅火,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應滿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裝、檢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二、爲使消防車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應保證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過6m。三、爲便於(yú)撲救,也爲瞭(le)消防水池不受建築物火災的威脅,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築物,一般不宜小於(yú)5m,也不大於(yú)40m。但考慮到在區域或集中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設計上這樣做有一定困難。因此,本條規定消防水池取水口與被保護建築物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OOm。當消防水池位於(yú)建築物内時,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的距離仍須按規範要求保證,而消防水池與取水口或取水井間用連通管連接,管徑應能保證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積不得小於(yú)zui大一台(組)水泵3min的出水量。

隔油池處理原理:利用邯鄲隔油池與沉澱池處理廢水的基本原理相同,都是利用廢水中懸浮物和水的比重不同而達到分離的目的。隔油池的構造多採用平流式,含油廢水通過配水槽進入平面爲矩形的隔油池,沿水平方向緩慢流動,在流動中油品上浮水面,波紋管由集油管或設置在池面的刮油機推送到集油管中流入脫水罐。在隔油池中沉澱下來的重油及其他雜質,積聚到池底污泥鬥中,通過排泥管進入污泥管中。

一般消防水池:1、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内室内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内補充的水量;2、補水量應經計算確(què)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yú)2.5m/s;3、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yú)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4、容量大於(yú)10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yú)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yú)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yú)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yú)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爲40m。